【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6-01-19 来源: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各二级学院、学校各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为做好 2026 年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的的相关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研究领域及类别

( 一)高校宣传思想及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类。

( 二)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类(不含就业、资助和安全稳定)。

(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类。

( 四)高校共青团工作类。

( 五)高校辅导员工作类。

二、 申报数量

第 1—4 类课题,每种类别每校限报 1 项,总数不超过 4项。

第 5 类课题,专职辅导员人数在 100 人(含) 以上的高

校,每校可报不超过 2 项;100 人以下的高校,每校可报不超过 1 项。

三、 申报条件

( 一)课题申请人必须是申报学校在职在岗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 二)辅导员专项课题只能由专职辅导员申报。

( 三)作为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 1 项课题,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只能参与申报 2 项课题。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 四)近年来获得立项的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原有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 五)本课题不设课题指南, 申报者可围绕 “课题研究领域及类别”开展研究,题目自拟。

( 六)入选第一、二期“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教师”培育计划的支持对象申报本课题,不占学校申报名额。

四、 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者要严格按照《广西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桂党高工宣〔2013〕44 号)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立项申报书( 附件 1)和《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 2)。

各学院应以学院为单位在 5 月 6 日 12 点前,将纸质版申报书及评审活页一式一份交至教师发展中心 416 室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不接受个人报送。 因课题推荐限额要求,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将组织课题推荐评审。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一审:谭斯倩 二审:曾春妮 三审:蒋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