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科研成果登记的通知

时间:2025-10-23 来源: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各二级学院、学校各部门:

为优化科研经费报销流程,提升工作效率,现将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名师工程个人经费报销、博士科研启动经费报销等相关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经费报销范围及要求

(一)报销范围

1.目前在研/结题的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名师工程个人经费、博士科研启动经费资助。

2.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广西外国语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方法》《广西外国语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广西外国语学院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广西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相关要求进行。

(二)报销材料要求

1.论文请上传包含期刊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正文全文的扫描件、中国知网学术数据库检索截图,并在报销时详细填写期刊名称、发表日期、发表期数、论文名称等信息,未上传论文材料及未填写报销明细的,一律不予审批。

2.涉及购买图书资料的,请上传含销方单位正式公章的购买清单。

3.涉及材料印刷、打印的,若申请经费超过1000元/项,请上传详细印刷清单。

4.未结题项目不得申请课题间接经费,已结题项目申请间接经费的,请上传结题证书或结题通知及成员绩效发放表

5.涉及设备购买的,报销时须办理学校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统一管理。

6.涉及使用科研经费参加学术会议的,请上传会议相关证明材料。

7.涉及邀请相关行业专家、教授咨询指导的,请填写专家姓名、单位、职称等相关信息。

8.其他报销科目要求请参照相关管理规定。

二、经费报销程序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科研项目经费报销采取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登记备案、钉钉审批双端并行。即具体流程为:登录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登记项目信息,填写经费报销申请,审核通过后登录钉钉平台,在科研项目板块选择对应流程单填写相关信息,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自行将所有证明材料交至财务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三、科研成果登记

为加强对我校教师科研成果规范管理,科研成果审核按季度统一开展。请各位老师将自己的科研成果务必在成果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我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进行登记,逾期将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附件1:科研项目经费报销操作手册

一审:谭斯倩 二审:曾春妮 三审:梁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