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6-06-16 来源:科研与发展规划部

各二级学院、学校各部门:

为做好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第28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为高质量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内容

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一)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两项。

(二)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三)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4、2025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工作专栏中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一栏,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申报系统于2026年6月18日至7月12日17时受理项目网上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五、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研申报要求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三)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六、申报时间

请于2026年6月25日17:00前,将填写完整的《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书和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Word格式及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交至科研与发展规划部(教师发展中心416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文件标题统一按“课题类型+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与发展规划部联系,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71-4730602。

 

附件:1.2026年教育部人文社科(辅导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2.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汇总表

             3.《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

 

 

  

科研与发展规划部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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